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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动态] 新会这些地方将禁用!违者最高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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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6 10: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街坊


有过这样的体验吗?

在市场看到的肉

是这样的

颜色饱和、新鲜有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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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汇声汇色摄)


而买回家之后

肉的颜色就变成了这样

颜色暗淡无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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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汇声汇色摄)


而这些都是因为

大部分的摊主使用了生鲜灯

当灯光打在食物上时

食物的颜色就会变得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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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汇声汇色摄)

10月13日

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式发布提醒告知书

12月1日起农贸市场和超市

禁止使用生鲜灯


PART2
最高罚款3万


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

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

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目前,我区部分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依然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灯具。在《办法》2023年12月1日施行前,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

  一、农贸市场开办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市场内使用的“生鲜灯”照明灯具等进行自查自纠,如不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的,督促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对正在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请更换。

  二、《办法》施行之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灯具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广大群众如在《办法》施行之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进行监督,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投诉。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虽然说食材新不新鲜
不是灯来决定的
新鲜的肉怎么照都是新鲜的
不新鲜的怎么都不会变得好吃
摊主使用生鲜灯也可能是为了
让顾客更好的看清楚食材

但是
生鲜灯多少会给顾客
在视觉上带来一些误导的作用
也会让让不良商家钻空子
平时极少买菜的街坊
一去市场买菜就极其容易先入为主
觉得色彩好的就是新鲜
街坊把肉买回家才发现被骗

资料来源: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于 2023-10-16 16: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次次入市场眼都要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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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12: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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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17: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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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5:24: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不能用含红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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