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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当晚21时35分许,新会公安交警在振兴路振兴西岗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辆二轮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当发现有交警执勤时便停靠在路边不走了,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浓浓的酒气从驾驶员身上飘来,然而,让执勤交警惊呆的是,摩托车后座上还搭载了一名孩子。
执勤交警立即要求驾驶员
接受进一步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为64mg/100ml
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
驾驶员李某持有E牌驾驶证
当天晚上去参加朋友的
生日宴会时喝了两杯白酒
因为着急接孩子放学
感觉自己没喝多,意识很清醒
便开车去接孩子放学
没想到在回家路上被交警查获
李某对自己的酒后驾驶行为表示十分后悔
交警对李某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严厉教育,告诫其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危害,随即联系李某的亲属接送其和孩子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新会公安交警依法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法律链接
资料来源:葵乡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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