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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台山交警铁骑在巡逻过程中
发现有一辆摩托车的乘客
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示意驾车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竟试图逃跑
他为什么这么慌张?
6月3日下午6时许,台山交警大队铁骑队员巡逻至舜德路时,发现有一辆号牌为鄂JJ***G的二轮摩托车上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于是铁骑队员示意其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人对铁骑队员的指令不但不理睬,还打算加油逃跑,于是铁骑队员立即鸣起警笛并再次勒令驾驶人靠边停车。驾车男子停下车后,竟弃车徒步逃跑,铁骑队员迅速追上将其控制。
经查,驾驶人赖某所持驾驶证为C1类小车驾驶证,并无摩托车驾驶资格,赖某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还发现该摩托车的检验有效期为2022年10月31日,已经过期失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台山交警对赖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并对其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及在乘客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俗话说得好
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不同的车型
在操作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
缺乏该车型的系统训练
很容易会因操作失误而引发事故
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通俗点讲就是,开了不被允许开的车。
危害:准驾不符最大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因为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而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所以,准驾不符既是一种危险的行为,同时,他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会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惩罚。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准驾车型顾名思义,就是准许驾驶的车型,通俗地讲就是可以开哪些车。
法律明确规定
驾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行驶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更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江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要自觉遵规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江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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