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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街坊们逛超市结完账后
会不会图个方便和老板要个袋子呢
本月20号后
希望大家不要再为难老板们了
国家最新发布的管理办法规定
违规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商家
将会被责令整改
限期不改正
将被处以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重点对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出规范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五类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管理办法》中要求,
商品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并通过设置替代产品售卖装置,提供购物筐、购物车租赁等方式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
电子商务平台,应制定鼓励平台内经营者减少快递包装和外卖环节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平台规则。
餐饮经营者,提供打包或外卖服务时,应合理选用替代产品或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住宿经营者,按国家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有关规定,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
展馆经营者,应通过展览活动主办单位告知参展单位等国家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相关规定。
其实近几年我们国家
对塑料制品的规定一直都很严格
因为塑料制品被罚的案例比比皆是
违规储存塑料袋的商户 罚!
发现商户违规却没阻止的公司 也罚!
2022年3月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中贤二村南八巷351号的海口美兰鼎利百货商行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仓库储存标示聚丙烯“PP”和聚乙烯“PE”材质的塑料制品235箱29卷。该商行行为符合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事实。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商行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属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35箱29卷;2、罚款4.7万元。
未阻止市场菜贩用塑料袋
公司被罚2万元
2022年3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银涛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的新港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市场菜摊位的经营户蔡关福、菜摊位的经营户常斗斗、菜摊位的经营户高丽华、水果摊位的经营户李春梅、米面摊位的经营户莫尊武、猪肉摊位的经营户王桂专违规使用禁止目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遂对上述六个经营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另查,海南银涛实业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已多次发现市场内经营户有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未能做到及时制止。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认定,海南银涛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未及时制止该市场经营户的违法行为,且市场内多次发生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出了处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2023年5月26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执法人员在依法对儋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管理的红旗市场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市场内部分摊位使用、提供使用海南省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儋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作为市场开办单位,未建立管理制度,未及时制止及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本场所内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
看完这些不知道各位街坊如何感想呢
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6月20日正式实施
超市买菜提供的免费塑料袋将成为历史
但出于环境污染的考虑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塑料袋确实给我们生活带来过便利
但它对于环境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
只希望大家在之后不要索要塑料袋不成
就责怪小摊、杂货店的老板们
他们也有他们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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