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能开车 这已成为基本常识 但你可知道 “酒后”到底是多久? 是1小时、2小时? 还是一天两天? 现在,小编就通过 以下这两起案例告诉你答案
4月21日晚上,新会公安交警在新桥岗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粤J5N***号牌摩托车驾驶人在接受酒精检测时,检测棒亮起红色警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李某供述,自己在当天中午吃饭时喝了3两白酒,到了晚上觉得“酒应该散了”,便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测出酒后驾驶。
面对李某的疑惑,交警解释了“隔夜酒”“隔餐酒”的相关知识和酒驾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4月20日,韦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因其3月15日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上路被交警查处,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3月15日上午10时34分,韦某驾驶桂R79***号牌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新会大泽镇泽棠路段,被新会公安交警拦截检查。期间,交警发现驾驶员韦某身上有酒气,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韦某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韦某坦言,在15日凌晨2时许,自己在入睡前喝了2两白酒,7时起床感觉自己没什么大碍,已经“酒醒”了,便出车工作准备拉货运往新会七堡,结果在大泽镇被交警查获。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
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车,大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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