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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炸街车一直以来
都是神台猫屎-神憎鬼厌!
之前小编就跟大家说过
最近交警叔叔严查
这类非法改装炸街车
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再次提醒各位车主
交警将持续从严打击
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
“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文明参与交通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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