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蓬江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月21日、22日清晨,该局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开展专项突击检查,重点打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无证生产、生产加工场所脏乱差、生产过程管理混乱、非法添加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共检查食品小作坊24家次,现场抽检糕点、豆制品、烧腊、酱腌菜等食品30批次,当场对14家存在环境不整洁等问题的小作坊作出行政处罚,立案查处无证(过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家。
近年来,该局聚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升级行动工作。2022年,对全区小作坊开展涉及肉制品、豆制品、糕点等多个食品种类的全覆盖抽检,共抽检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59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开展线上专题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食品小作坊自查率达100%。此外,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逐步引领带动全区食品小作坊提质升级,目前已进驻食品小作坊11家。 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突击“回头看”等措施,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快从严处罚,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同时,继续加大食品小作坊治理的宣传力度,加强小作坊全覆盖抽检工作,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示范建设,进一步巩固小作坊提质成效。
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此提醒广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来源明确、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二)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五)包装的容器和材料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循环使用; (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一)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二)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制品; (三)非食品原料、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六)非食品级原辅料、助剂以及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七)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来源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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