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 过马路走斑马线 是从小需要熟记于心的交通规则 然而,这位漠视交规的大人带着孩子 连闯两个红灯,还不走斑马线 可谓是把安全完全抛诸脑后
事发当日,婆婆彭某和其孙女步行通过江海区东海路与金瓯路交叉路口红绿灯。从公共视频中看到,彭某俩人闯红灯通过第一段人行横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及时减速礼让,没有造成交通事故。
▲第一次闯红灯
随后,在人行横道信号灯是绿灯的情况下,婆孙二人通过第二段人行横道到达马路对面,但并未通过斑马线走到安全岛上,而是走到马路边上。
▲不走斑马线
在第三个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时,婆孙二人仍选择闯红灯过马路。
▲第二次闯红灯
此时,梁某驾驶小车行至该交叉路口,在斑马线前与二人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倒地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彭某牵着小孩横过道路时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及没有在人行横道通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彭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驾驶机动车对前方行人注意不足,未能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蜀黍常强调 各位交通参与者 要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 否则容易扰乱通行秩序 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应注意以下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请勿随意行走至机动车道上,以及与过往车辆争道抢行,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尤其在农村道路,务必靠边通行,不要随意横穿道路,以免行经车辆注意、避让不及,发生事故。
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赶集庙会、走亲访友、红白喜事等出行活动频繁,农村地区路况复杂,各位行人出行时务必注意路况,请勿以熟悉环境为由,疏忽大意,更不要横冲直撞。 行经路口,可能有非机动车、行人等突然窜出的风险,驾驶人要有提前预判风险的意识,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交通标志标线等,不争道抢行,及时停车礼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过马路时,应按照“左—右—左”的顺序观察,确认安全后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在行人绿灯末尾时抢行。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如果步行到路口斜对面,需要“二次过街”时,应从人行横道两次直行完成,不能图省事直接斜穿。 驾驶人行驶至十字路口时要保持高度敏感,减速行驶。注意信号灯是否即将转为红灯,及时在停止线内减速停车。
当红灯变绿灯起步时,也一定要小心,因为前方可能还有未完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或机动车。即便是绿灯可通行的状态下,也应注意观察,以防遇到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情况。
如在夜间行车,应保持安全车速,勿疲劳驾驶,正确使用灯光。如,驾车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通过路口时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对向车辆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如自身视线受到干扰,可先靠边停车,待视线清晰后再行驶。 生命安全最珍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 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做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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