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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应该是每位驾驶人
牢记于心的一句话
但部分驾驶人偏偏“与众不同”
不光知法违法侥幸酒驾
而且在被查处后
还不知悔改再次酒驾
2024年6月23日凌晨1时许,恩平交警在锦江大道路段的例行检查中,发现驾驶车牌为粤JQ***S小型客车的陈某有酒驾的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核查发现,陈某在2023年1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无证驾驶被处罚,该车驾驶人将面临进一步的处罚。
2024年7月6日凌晨1时许,吴某驾驶车牌为粤JD***N的小型客车在锦江大道被恩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对其进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吴某在2020年1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此次为“二次酒驾”,可谓“屡教不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交警部门对上述涉二次酒驾人员
作出罚款、吊销驾照
和行政拘留的处理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涉嫌危险驾驶的,法院在判处时也会从重处罚。
资料来源:江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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