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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会区中心园林区公园广场
噪声治理工作(试行)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心园林区公园广场等露天公共场所及周边噪声扰民问题,给周边学校、医院、居民等创造舒适文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促进该片区的娱乐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结合市民需求,以疏堵结合、合理设置、有序管理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及群众意见,经研究决定,对新会区公园、广场(中心园林区)试行开展噪声治理工作,之后将结合试行治理工作的经验逐步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人民会堂、新会书院、盆趣园、学宫、新天利广场、人民球场、艇仔湖、北园公园、马山公园、冈州宾馆以及周边场所。
二、治理内容
(二)在公园、广场周边商铺经营者使用高音音响、喇叭等产生噪音污染行为。
三、禁唱范围和限唱范围划分
(二)限唱范围:
1、6时至22时音量不得超60分贝;
2、22时至次日6时音量不得超50分贝。
△点击查看大图
四、文明劝导依法管理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地和相关部门单位将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对公园、广场等露天公共场所及周边卡拉OK档、广场舞等娱乐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治理。
特此通告。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20日
来源:新会发布整理
运营:江门日报新会站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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