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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3月27日起
江门落实了
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
关于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江房金字〔2024〕13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27日起,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2024年3月26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3月26日前已审批
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另外
从调整前后对比表中可以得出以下信息
最高贷款额度
提高江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在江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普通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9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
在江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7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4万元。
申请提高江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需要提供
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资料来源: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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