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查看: 3544|回复: 0

[本地动态] 重要通告!江门三区四市明令禁止!违者拘留或罚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12 18: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历二月至清明期间

江门市各地素有祭奠先人

寄托追思的传统习俗

一些民俗行为用火多

江门三区四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旦违反或处罚款、拘留等处罚

181421hkak8p88ii2f0ppf.gif

01

蓬江区

一、禁火期

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森林公园、景区等为森林高火险区。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 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

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森林公园、景区等为森林高火险区。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 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 12119。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02

江海区

一、禁火时间

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禁止以下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下达《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禁止以下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

凡违反本防火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无烟祭祖”绿色文明环保祭祖,自觉履行签订的《森林防火承诺书》责任,教育和带动亲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为森林防火和义务宣传的典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50-3861093)或拨打电话12119报警。

特此通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03

新会区

一、禁火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林区动火施工作业;

(九)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新会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林区动火施工作业;

(九)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50-6612350),或拨打12119、119、110报警。

此令。

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04

恩平市
一、禁火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2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恩平市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平衡、公共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2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引起的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50—7176723)或拨打电话 12119报警。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05

鹤山市

一、禁火时间:从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禁止以下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鹤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一、禁火时间:从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禁止以下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教育和带动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50-8895122)或拨打电话12119报警。

        特此通告。

鹤山市人民政府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鹤山市人民政府

06

台山市

一、禁火期

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5月5日期间

二、禁火区域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吸烟、野炊、烧烤、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台山市

森林防火禁火令

农历二月初二至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是我市群众的习俗。目前我市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正在生效,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秉承传统,移风易俗,引领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市森防指办公室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摒弃旧习,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俗,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发扬传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各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路口均设有森林防火检查站,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支持、配合。

二、遵纪守规,谨慎用火。当前,我市仍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市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9月20日发布禁火令,在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5月5日期间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吸烟、野炊、烧烤、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防范,相互监督。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筑牢思想红线,严格约束自我行为,同时做好相互监督,尤其要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加强对等特殊人群的监护。

四、模范带头,自觉践行。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学校要发出文明祭扫倡议,新闻媒体和烟花爆竹经营户要配合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让森林防火成为我们的行动自觉。

五、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点星星火,可酿成大灾。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如发现违规用火请及时制止,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村委或致电5508211,并为尽快灭火创造条件。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台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台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台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07

开平市

一、禁火期

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开平市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

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江门市西部(开平)森林消防大队(电话:0750—2393119), 或拨打电话12119报警。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各位街坊一定要注意用火
一旦发现火警
定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资料来源:蓬江区人民政府、江海区人民政府、新会区人民政府

开平市人民政府、恩平市人民政府、鹤山市人民政府

台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江门汇声汇色 ( 粤ICP备15082236号 )

GMT+8, 2025-5-1 16:05 , Processed in 0.38102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