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
森林防火禁火令
农历二月初二至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是我市群众的习俗。目前我市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正在生效,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秉承传统,移风易俗,引领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市森防指办公室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摒弃旧习,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俗,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发扬传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各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路口均设有森林防火检查站,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支持、配合。
二、遵纪守规,谨慎用火。当前,我市仍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市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9月20日发布禁火令,在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5月5日期间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吸烟、野炊、烧烤、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防范,相互监督。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筑牢思想红线,严格约束自我行为,同时做好相互监督,尤其要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加强对等特殊人群的监护。
四、模范带头,自觉践行。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学校要发出文明祭扫倡议,新闻媒体和烟花爆竹经营户要配合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让森林防火成为我们的行动自觉。
五、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点星星火,可酿成大灾。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如发现违规用火请及时制止,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村委或致电5508211,并为尽快灭火创造条件。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台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台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