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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的落地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管理机制,我市自2024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品范围 由原来的399个增加至523个 ,单独支付药品范围 由原来的406个增加至526个 ,药品供应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即参保患者凭“双通道”试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双通道”试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内的药品,其费用可在试点零售药店按医保规定进行实时报销。
即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住院期间使用单独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其报销费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56万元/年、居民医保30万元/年),报销比例按就医医疗机构相应的标准执行。
附件1:2024年广东省“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
附件2:江门市“双通道”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信息表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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