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温馨提示
根据《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大件垃圾按照规定时间投放到指定场所,不得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
第四十五条(八) 违反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将大件垃圾按照规定时间投放到指定场所,或者将大件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大件垃圾投放指南
为了更方便、更高效地对恩平中心城区的大件垃圾进行收运,市城管执法局建议市民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要弃置的床垫、沙发、木柜等大件垃圾:
方式一:
有运载条件的市民可将大件垃圾运送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具体投放点见下表)。
方式二:
致电侨银公司,由侨银公司安排负责大件垃圾收运的司机进行上门收运,联系电话:0750-7817615/0750-7817616(注:只在市民的住宅门前或居住的小区门口收集,不入户搬运)。
恩平市中心城区
大件垃圾投放点
编辑整理:ZJ | 潮恩平(微信号:chaoenping)
法律顾问: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江门汇声汇色 ( 粤ICP备15082236号 )
GMT+8, 2025-5-1 16:41 , Processed in 0.26683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