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35条交通违法不处理 车辆逾期未年检 却依然开车上路行驶 这位司机 你已经被警方成功“锁定” !!!
近日,新会公安交警排查发现,一辆号牌为粤JB8***的小型面包车逾期未年检上路行驶,且未处理的交通违章多达35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通过分析研判,交警成功锁定该车辆轨迹,并对其进行布控,11月23日晚,交警在沙堆镇梅阁路段成功将该车和涉事驾驶人查获。
经调查,该小型面包车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保险终止日期为2020年6月8日,车辆还有35条交通违法(均为闯红灯)未处理。驾驶人蒋某某属于驾驶逾期未年检、未购买交强险、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 目前,新会公安已依法暂扣该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补检,同时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驾驶证记3分,200元罚款。 连续3个检验周期不参加年检或者连续3个检验周期年检不过关的车辆,将依法强制报废。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扣留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将扣留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温馨提醒
文明安全驾驶 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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