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近日查获多辆
车辆号牌:粤J****7 违法情况:20次违法未处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号牌:粤JD****0
车辆号牌:粤J****1 违法情况:9次违法未处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号牌:粤J****9 违法情况:6次违法未处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为失驾人员。
车辆号牌:粤J****M 违法情况:10次违法未处理
车辆号牌:粤J****0 违法情况:16次违法未处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很多车主觉得违法未处理 那都是小事 并不影响车辆驾驶 于是就特别地“心安理得” 但是 这些车辆上路行驶 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再次提醒各位驾驶人 定期查询车辆违法情况和驾驶证状态 若车辆有违法行为应及时接受处理 切勿拖延不处理而因小失大 资料来源:江门交警 编辑整理:QL | 江门汇声汇色(微信号:singse) 法律顾问: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