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新会交警大队会城中队在振兴西岗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0时36分许,两辆小型轿车前后驶入整治卡点,执勤交警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执勤交警对两辆轿车驾驶员分别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得出粤JN5***小车驾驶员陈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9mg/100ml,未达到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浙FK5***小车驾驶员牙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32mg/100ml,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违法行为。
经了解,当日晚上陈某和牙某在一起吃晚饭,席间二人不同程度喝了一点酒,把酒言欢后,本该互相提醒不要酒后驾车,却还是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不料,双双被交警拦截检查。
执勤交警现场对陈某、牙某酒后驾驶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并依法对牙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执勤交警劝诫陈某:“你的体内酒精含量为19mg/100ml,虽然未达到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但安全起见暂时不要驾驶车辆,请叫代驾把车开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