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ush 发表于 2024-6-25 09:29:17

哺乳期员工协议离职

公司针对现状(接近尾声),向员工询问是否同意三种方案之一:其一,协议离职,赔偿N+1;其二,转岗做优化类的工作,有相对应的试用时间;其三,更换地方工作,跨市;针对以上的条款,应该怎么个应对才是对自己最优的选择。

洛克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24-6-25 21:54:03

对于方案一:
1.如果哺乳期员工无违法违纪、严重过错情形下,当员工在怀孕期间、哺乳期间,单位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解除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依据有关规定,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标准2倍的赔偿金,即是2N。
2.当员工哺乳期期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对应,用人单位不得实施经济性裁员、不得以劳动者医疗期届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第1种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当然,用人单位非要解除劳动关系也行,但需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即可。
对于方案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同一员工不可以约定两次试用期。
对于方案三: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更换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在考虑跨市工作时,应充分评估跨市工作对自己生活、家庭、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并确保公司提供的待遇和条件符合自己的期望。
综上,建议员工评估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家庭状况,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方案。

瑶瑶瑶瑶子吖 发表于 2024-6-25 14:17:42

赔偿咯,你还想点

丢丢nissa 发表于 2024-6-25 16:02:55

你是所有条件都不满意吗?

希望在明天啊嘛 发表于 2024-6-25 16:32:53

有N+1比好多企业都好啦

你好鸠s 发表于 2024-6-25 18:03:57

羡慕你有得选,大多数直接不给你选的

新酱 发表于 2024-6-26 02:44:05

我选1

细蚊仔 发表于 2024-6-26 23:54:39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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