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11月12日晚上,新会公安交警在龙昌路设卡夜查时,谭某某因酒后驾驶粤JJ1***号二轮摩托车被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4mg/100ml。
经核查,在2021年7月3日,谭某某曾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呼气结果为35mg/100ml)、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交警处记1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合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谭某某属于二次酒驾,最终被新会公安交警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将要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同日晚上,在同一设卡地点,陈某某饮酒后驾驶粤J0H***号二轮摩托车被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150/100ml,经血液样本检测,结果为160.42mg/100ml。
民警核查得知,陈某某也是属二次酒驾,曾于2019年8月5日酒后驾驶(呼气结果为56mg/100ml)被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处罚;对于第二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的处罚。
新会公安提醒 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 “二次酒驾”更严重! 处以 10日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来源:新会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