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居民将大量未拆封的退烧药扔进垃圾桶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同时也有网友反映,自己网购的药品因到货较晚,失去了用途,如何处理成了难题。 多余药品是否可以转卖?过期药品能否随意丢弃?如何处理这些药品更为妥当?药品销售需有相关资质 随意将药品转卖他人涉嫌违法 在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初期,一些地方的退烧药、感冒药、止咳药等药品曾“一盒难求”,非常抢手。随着我国疫情第一波流行高峰已过,此前还是“香饽饽”的一些药品如今被不少家庭冷落。 有网友表示因为之前囤了不少药,现在有一堆放到过期可能也用不完的药物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如果后续也用不上,就只能一直闲置,等过期后再丢进垃圾桶。
那么闲置的药品如果还未临期或已过期,能否转卖给药店、医疗机构等回收处理呢?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个人药品不能销售给药店,随意转卖给他人同样不可取。 实际上,疫情期间有多家单位或个人因转卖药品受到处罚。据了解,去年10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康之宁药房因违法从事药品经营,被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445元以及违法购进的药品。 处罚事由显示,药房实际负责人张某从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个人手中购进“连花清瘟颗粒”等总共33个品种的221盒药品,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且无购进验收记录及销售记录。 此外,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明确,“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 此外,业内人士提醒,有些药品一旦过期,有效成分便会下降,还会产生有害物质。若继续服用,达不到预期疗效的同时还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建议大家避免过度囤药,树立科学合理的备药用药观念,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近效期药品加以标注,避免服用过期药品。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