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身份信息,拒绝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
1.加强防范意识
(1)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
(2)不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
(4)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5)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6)下载安装App或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时,留意相关授权权限,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审慎填写个人信息,避免重要信息被过度搜集或非法使用;
(7)不随意丢弃业务单据、ATM凭条、信用卡对账单和刷卡单据等交易凭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以防被人挪作他用;
(8)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Ⅲ类户专用于网络支付。
2.及时注销不用账户
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3.主动举报
一旦发现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窃取、收买、非法**信息;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