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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动态] 2024年崖门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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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10: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崖门镇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门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指引的通知》《2024年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4年崖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镇为主、实行属地管理,由镇中心小学协调统筹全镇招生工作,由各中小学具体实施组织本区域内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学原则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综合生源情况、所在住址和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招生地段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禁止通过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的方式招生。

(三)属地优先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本地生源。各中小学优先招收学区生,在完成学区生招生任务之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接受非学区生报名,并按相关政策、方案确定录取对象。

(四)“两为主”原则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切实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争逐年提高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融合发展,对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我镇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按我镇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五)依法规范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计划的管理。各中小学的招生计划由镇中心小学统筹规划、下达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人数一律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已达班额人数上限的严禁再收插班生(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
1.初中招收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未取得户籍的儿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的原因,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凡报名时家长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如下处理: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报读条件
1.房户一致(第一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及其直系亲属的房产(相关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用途标注为“住宅”,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都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
2.房户分离(第二类)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自购公寓、公租房,不含铺位及车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外的;
(2)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相关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用途标注为“住宅”,含自购房、自建房、自购公寓、公租房,不含铺位及车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的;
(3)合法居住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公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3.无房无户(第三类)
除政策照顾生以外,适龄儿童的户籍或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均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且在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具体需满足以下就读条件之一:
(1)户籍不在申请入读学校学区范围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直系亲属在新会区崖门镇范围无名下房产;父(母)无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2)父母委托新会区崖门镇居民为监护人(或父/母在新会区崖门镇就业或经商)并居住在学区范围内的外国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
(3)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新会区内居住满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4)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
注:父(母)不在境内工作或常住的境外适龄儿童,需同时提供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由新会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该适龄儿童在新会区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

(三)政策照顾生
1.现役军人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的子女;
3.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新会区一至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5.在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在新会区以外、江门市内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顶尖、一级和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
注:相关政策照顾生在入学报名时一并提交申请资料。

三、招生办法

(一)学校学区范围划分:
1、小学:
仙洞学校(小学部):坑口村、水背村、洞南村、洞北村、南合村、田南村、横水村
黄冲小学:崖西社区、黄冲村、京背村、京梅村、龙旺村、崖西林场。
三村小学:甜水村、明苹村、古斗林场。
交贝石小学:崖南社区、交贝石村、梁黄屋村。
田边小学:田边村、银湖湾、古斗村、崖南林场、古斗水电站。
2、初中:
崖门中学:崖西社区、黄冲村、京背村、京梅村、龙旺村、崖西林场、甜水村、明苹村、古斗林场。
仙洞学校(初中部):坑口村、水背村、洞南村、洞北村、南合村、田南村、横水村(长岗村)
崖南初级中学:崖南社区、交贝石村、梁黄屋村、田边村、银湖湾、古斗村、崖南林场、古斗水电站。

(二)学位分配
学位分配按属地优先原则,以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就近入学。具体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录取房户一致学生和政策照顾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及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都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
2.房户一致学生和政策照顾生学生录取完毕后,如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再录取房户分离学生,并按以下次序依次录取:
①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外的;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的;
③为我镇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经镇相关部门审批的)和合法居住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公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3.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的学生全部录取完毕后,如学校还有剩余学位,继续录取无房无户学生,并按以下次序依次录取:
①户籍不在申请入读学校学区范围的新会区(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直系亲属在新会区崖门镇范围无名下房产;
②父母委托新会区崖门镇居民为监护人(或父/母在新会区崖门镇就业或经商)并居住在学区范围内的外国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
③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且符合招生社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④江门市以外户籍且符合招生社保条件和居住证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⑤江门市以外户籍的且符合招生社保条件或居住证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⑥江门市以外户籍不符合招生社保条件或居住证条件但工作和居住在崖门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4.剩余学生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其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三)其他:
1.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权利特殊儿童。为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参加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有关评估的事宜另行通知。经过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
2.统筹安排为我镇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上一年度崖门镇纳税前30强的企业(集团,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镇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体名单以镇职能部门提供为准)核心骨干人员子女。适当根据学生入学志愿纳入人户分离(第二类)统筹安排入学。若所填报志愿学校的人数较多且安排地段生后学位难以满足安排,则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校入学或通过抽签办法安排。

四、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一)学校现场报名并核验资料。
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并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6月4日各校统一张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工作日程。
6月6日至6月20日各小学学区范围房户一致、房户分离适龄儿童报名,并现场校验材料。
6月17日至6月20日各小学学区范围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报名,并现场校验材料。
7月8日至7月9日各初中招生报名,并现场核验材料,初中只招收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报名时要提交下列资料:①填写好的《崖门镇2024年秋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崖门卫生院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⑤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及复印件;非学区生要提供有效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在我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原小学所属同一镇(街)公办初中时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二)派位公布
6月25日上午各小学公布报名情况及各类别学生名单。
6月25日下午各小学公布录取名单(若报名人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按类别按次序采取现场抽签派位的方式确定)。
7月10日各初中公布报名情况和录取名单。(若报名人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采取现场抽签派位的方式确定)。

(三)注册及补录
6月26日被各小学录取的学生到校注册,过期不注册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补录。
7月11日被各初中录取的学生到校注册,过期不注册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补录。

五、咨询电话:


崖门镇中心小学:6433529

崖门中学:6433250

崖南初级中学:2642970

仙洞学校:6441412

黄冲小学:2642432

三村小学:2642961

交贝石小学:2630083

田边小学:6455308

                             新会区崖门镇中心小学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崖门镇2024年新生

入学报名登记表》

请扫码下载打印填好报名时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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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崖门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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