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 机件严重老化损坏 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 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正常年检车辆
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加强摩电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遏制摩电事故多发高发势头 蓬江交警加大力度线上线下联动 查处“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非汽车类罚款1000元,汽车类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报废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机动车达到报废条件的必须报废: 1、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2、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3、驾驶报废摩托车的吊销该驾驶人驾驶证,罚款1000元,并对该车辆予以强制报废。(注意,吊销的不止摩托车,连同汽车的驾驶资格也一起吊销!)
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1.不报废将影响“交管12123”业务办理!很多车辆和驾驶证业务将不能办! 2.上道路行驶就是严重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不仅强制报废该车,还要吊销驾驶证!而且连同其他驾驶资格哦! 3.上道路行驶,保险失效,出了事自己全赔! 办理流程:
1、将车辆和相关证件(行驶证、登记证书)交有资质的旧机动车回收机构,或联系旧机动车回收机构上门收车;2、旧机动车回收机构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并将车管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交车主。注:无法提交摩托车办理报废手续的请车主带身份证明和摩托车相关证件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灭失业务。无摩托车相关证件的,请带身份证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灭失业务。
江门交警再次提醒 摩托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 请按流程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切勿随意丢弃 更不应开上道路
来源:江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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