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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态] 中毒高发期!很多江门人爱吃这种海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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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6 17: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街坊近期

吃以下这种海鲜要小心

近日

秦皇岛市检测发现

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的海虹

海虹亦称贻贝

就是大家常说的青口

贻贝是一种双壳类软体动物

壳黑褐色,生活在海滨岩石上

分布于中国黄海、渤海、东海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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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河北、福建、唐山等地都曾发生过

贻贝和牡蛎污染麻痹性贝类毒素

中毒事件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紧急提醒

近期青口中

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风险高发

建议广大群众

不要捕捞、购买、食用海虹

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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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月中毒高发期

每年四到六月份,海水中有大量含有毒素的单细胞藻类,被海虹等贝类吃了之后,就累积在体内。这些毒素毒性耐热性比较好,不足以被烹饪消除,海虹等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风险高发。


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

近日,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在山海关区海域采集海虹样品3个,对麻痹性贝类毒素进行监测,3个样品均超出正常值,其中抽取的1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最高值超过判定限值的4.68倍,存在严重的食用安全风险隐患。麻痹性贝类毒素(PSP)会导致人体出现四肢肌肉麻痹、头痛恶心、流涎发烧、皮疹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因食用海虹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海洋渔业部门全面加强海上巡查和渔港、渔业码头监管,禁止渔民采集、捕捞海虹上岸;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经营者全面禁止销售海虹和加工制作海虹产品。


特别提醒:
各位街坊近期尽量不要
捕捞、购买、食用海虹
以及产地来源存有安全隐患的双壳贝类
在食用其他贝类海鲜时,一定要去除内脏食用,而且一次不宜食用过多。一旦食用海虹等贝类海产品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肌肉麻痹等症状后,必须立即赶往医院接受救治,并如实告知医生吃过哪些食物,从而获得及时的救助。
除此之外
国家卫健委发布提示
高发地区要预防贝类和鱼籽中毒

贝类中毒具有地域性和季节性,渤海区域一般在5月,东海区域6月高发。鱼籽中毒主要由石斑鱼鱼籽引起,会有呕吐、腹泻、头痛等中毒症状。

食用淡水石斑鱼时,要将鱼籽、鱼血、内脏清除干净,同时也不要喂食家中的鸡、猫、狗等动物。


资料来源:食安秦皇岛、秦皇岛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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