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对酒驾、醉驾的高压整治态势 江门交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近期查获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彭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22mg/100ml
▲黄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3mg/100ml
▲任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39mg/100ml
▲蒋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5mg/100ml
▲马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32mg/100ml
▲高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8mg/100ml
▲杜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2mg/100ml
▲梁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36mg/100ml
▲杨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5mg/100ml
▲谢*洪,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69mg/100ml
▲冯*森,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69mg/100ml
▲陈*安,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63mg/100ml
▲源*辉,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75mg/100ml
▲陈*堂,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21mg/100ml
▲张*朗,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16mg/100ml
▲黄*栋,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04mg/100ml
▲陈*生,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00mg/100ml
▲梁*腾,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98mg/100ml
▲胡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20mg/100ml
▲梁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88mg/100ml
▲杨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06mg/100ml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有的人觉得自己酒量好,休息一会儿即可驾车。事实上,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儿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休息一会儿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一些人认为,只要没饮酒,服用药品、保健品等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其实不然,只要摄入任何含有酒精的物品,并达到相关标准,都可能危及交通安全,构成酒驾或醉驾。 一些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仍要受到相应处罚。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江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 切勿酒后驾车 来源:江门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