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4年第54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0日
特别提醒:
服用药品时
应严格遵医嘱
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避免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过量用药不仅不能治病还会伤身
长期服用更有可能形成瘾癖!
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一起向药物滥用说“不”!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禁毒、广东禁毒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江门汇声汇色 ( 粤ICP备15082236号 )
GMT+8, 2025-5-1 11:37 , Processed in 0.19564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