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学生(幼儿)群体中走红。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有害玩具教育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
据《通知》所述,“萝卜刀”是一种外形酷似胡萝卜的彩色塑料玩具刀,儿童可迅速将刀甩进甩出,并进行捅刺或割喉动作。由于该玩具本身具有攻击性,且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幼儿)认识到“萝卜刀”等玩具的危险性,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 《通知》中对家长也提出了以下要求,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 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在玩具使用前,家长们要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告和提醒内容,做好孩子使用时的安全防范。 同时,《通知》中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对仍带入校园的此类有害玩具,要清查封存。被封存的危险性有害玩具,要通知学生(幼儿)家长到学校接受教育,在作出承诺之后可由家长领回,并督促其销毁。
针对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的售卖方,《通知》规定,学校要管好校园内商店,不得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同时,校方和家长们也要关注校园周边商店,发现有售卖 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的,可以报告属地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查处。
除了“萝卜刀”这一危险性有害玩具,《通知》里还提到,各地教育部门将会同“扫黄打非”、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治理,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心理暗示等危险性有害玩具产品为重点,加大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一旦现存在售卖危险性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的,要严肃查处。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