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其中朗迪钙质量抽检不合格独占30多批次......7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30号)。通告内容如下: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碳酸钙D3颗粒等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化药:复方锌布颗粒剂(1批次)、碳酸钙D3颗粒(24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8批次)、双氯芬酸钠肠溶片(1批次)、左卡尼汀口服溶液(1批次);中药:伤科跌打片(1批次)、麝香镇痛膏(2批次)、丹参配方颗粒(3批次)、地骨皮(3批次)、防己(1批次)、女贞子(4批次)。令人唏嘘的是,其中,号称“适合中国人体质”的朗迪牌碳酸钙D3颗粒,即“朗迪钙”就独占30多批次。“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振东康远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4批次碳酸钙D3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7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酸钙D3片(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上述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朗迪钙”的批号有:20220506、20220515、20220602、W20211118、W20220103、W20220117、W20220204、W20220307、W20220408、W20220611、W20220620、W20220621、W202110145、W20220157、W20220241、W20220479、W20220432、W20220464、W20220580、W202205145、W20220654、W20220664、W20220666、W20210203、W20220815、W20220816、W202207183、W202210150、W20220907、W20221075、W202210123、W20220932。含量、缓冲液中溶出量、苯甲酸钠、重量差异、黏附力测定、总灰分、水分。纠偏措施: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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