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台山公安持续在全城开展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对“牛皮癣”顽疾始终坚持“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打击”,在南门、北门派出所各成立一支“牛皮癣”打击工作小组,对发现举报的线索进行核查打击;通过社区民警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主动发现张贴“牛皮癣”的黑点;通过社会面治安防控“四个一”体系建设应用,主动排查发现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人并进行严肃查处;加大街面巡防警力,对乱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的现行查处,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交由打击工作小组进行处置。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台山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快速落地查处“牛皮癣”违法嫌疑人37人,针对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该37人。
市民或者商家对外投放广告要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履行手续,并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位置发布张贴,或者到社区信息发布设定的专栏内张贴,非法发放张贴小广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发放小广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警方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建筑物、构筑物、居民住宅楼道、树木、电线杆及地面上乱贴乱画“小广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当前 我市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希望广大市民要坚决抵制 乱张贴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台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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