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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态] 政策有变!江门的共享单车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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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3: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共享单车进驻江门之后,

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但无可否认的是,

它的确是方便了大家出行。




近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修改<关于规范江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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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办法是

为规范和促进我市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俗称“共享单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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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属地政府职责的规定


属地政府可根据属地实际

确定投放规模,

并健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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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




1、合理投放车辆,企业可根据道路通行、停放条件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2、投放的车辆应符合标准,鼓励企业使用电子围栏技术引导用户在设定的停车位线内停放车辆,限制或禁止用户在特定区域、路段停放。


3、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合理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车辆维护和调度人员队伍以及专用维保场所。完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和车身清洁服务。落实对车辆停放的管理责任,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能使用的车辆。对商业中心、广场、公园和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需加密巡查频率。


4、引导和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多种方式提醒和约束用户。


5、保障用户安全用车和用户资金安全。要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实施专款专用,告知用户资金退还方式、流程和时间,及时处理退还申请。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手段,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6、加强信息报送和共享,及时将运营信息报送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提供和接入运营数据,以便政府及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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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乱停放车辆处理的规定




企业乱停放车辆,由县(市、区)属地职能部门进行约谈,并由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及《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理,并在“信用江门”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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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9日。

不知道各位小伙伴

对这个政策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



资料来源: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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