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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宁波大学生小美(化名)来说,
如果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
她绝对不会做那份
“轻松”且来钱快的兼职了。
只需要在商场做”代购“
就能拿到高薪报酬
4月6日,浙江宁波的大学生小美在某求职招聘公众号上看到一则招聘“商场采购员”的兼职广告。工作内容也相当简单,只需要在商场做“代购”,采购一些化妆品和护肤品就能拿到日薪300元的报酬,还能包早午餐。
看到这些诱人的条件后,小美立即根据招聘广告上的提供的微信号添加对方为好友了解具体工作内容。
“周经理”告诉小美,他们是一个“代购”公司,采购款会事先打到小美账户上,需要小美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去银行取出现金再按要求到商场采购,全程有工作人员“张经理”带教,小美只需配合就行。
次日一早,小美按要求来到和“张经理”约定的酒店门口碰头,对方表示采购资金已经打到小美银行账户上了,小美一查账户果然有资金进账,随后两人打车来到银行取款。小美通过柜台和ATM机,一共帮对方取现15万元。
“我也怀疑过对方利用我银行卡取现采购的行为,但是对方表示他们是合法的,我就相信了他们。”小美说。
点开朋友圈兼职广告
却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大力普法宣传下,传统的租借“两卡”行为已日益减少,但是犯罪分子不断更迭的“洗钱”方式让人防不胜防。
今年1月,花都区郑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个招工兼职广告,于是扫码添加微信并了解情况。随后,郑某按照对方要求,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约定地点,将手机和银行卡给了对方,并配合对方,用自己多个银行账户取现45000元。近日,广州警方将郑某抓获,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
广州警方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租借、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请市民群众切勿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和电话卡、相关通联账户。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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