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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动态] 田边烧杂草?小心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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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0: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冬季天干物燥

是火灾易发季节

农村田间地头、沟坎坡岭

有时可见枯草和庄稼秸秆

为贪一时方便就地点燃焚烧

稍有不慎便会引发火灾

轻则造成自身或他们财产损失

重则触犯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
罗坑派出所民警辅警

在辖区开展“冬雷行动”巡逻防控期间

发现石咀村一村道旁不断有浓烟升起
周边弥漫着阵阵呛人的烟雾味
浓烟随风弥漫到村道上

遮挡着过往车辆司机的行驶视线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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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上前查明原因
发现一村民正在焚烧田边的杂草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制止
并用水和泥土将火扑灭
随后对该村民进行了防火知识教育
并结合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案例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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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劝导
该村民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
并承诺不再违规焚烧杂草


法律小知识

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通常会危害到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葵警提醒 


野外用火应牢记安全第一
特别是春耕秋收的季节
应正确处理杂草、秸秆
切勿违规野外用火
时刻牢记
“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



来源:葵乡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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