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期间未见过面为其消费超过3000元以上能否追回或立案处理?
网恋期间未曾见过面,她每隔几天要求帮买东西小额消费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能否追回或者立案处理?需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的财务给付,如购买衣服鞋子、日常生活消费,特殊节日给付的财物,“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等,应视为一般赠与,一方将财物交付,则不能要求返还。 可以 钱是自愿花的,最后讨不到好处,又想要回来,我发现你们男人真的好搞笑,又穷又抠的。不想花,一开始就别花这个钱。你觉得他有捞的成分,你一开始就不应该花这个钱。他捞你贱,你们两个天生一对喽。 你自愿给的,又不是借又不是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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