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存在担保义务吗?
我在十年前替朋友担保民间借贷十万元,后来债务人还了四万元,欠款变更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重新签了六万元的欠条,满三年以后,他们又重新签了一张变更日期的欠条,这两次重签的欠条我都没有作为担保人签名,现在债权人联系不上他,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想问下律师,我现在还存在担保义务吗?这个首先要看你提供的担保类型是什么,是提供抵押担保还是个人保证,确定类型后还有看是否有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过保证期限,具体虽然你没有在后面的欠条中签字,但不代表保证期间已经届满。 应该与你无关了吧 重新签了的6万和你无关了 所以说不要做担保是有原因的 你要庆幸最后担保冇签字 大概率同你无关 具体要问律师 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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